来源:e家政 日期:2017-10-17
为了加强全省家政服务员职业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规范家政服务员职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切实维护家政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员和家政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省家政服务协会和省疾控中心决定对全省家政服务员进行统一规范的职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入户服务的各类家政服务员(含医院陪护、照料、机构母婴护理等家政服务员)都要进行透视、甲肝、戊肝、血清谷丙转氨酶、沙门氏、志贺菌培养等六项指标的检查。检查合格后,相关信息会上网公布,家政服务消费者可以进行网上查询。
家政服务员统一规范的职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将纠正我省家政服务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杂乱现状,解决因家政服务员身体检查引起的纠纷。今后,在我省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将均持身份证、培训证和健康检查登记证上岗,证件不全者,消费者可以拒绝接受服务。家政服务机构推荐或派出的家政服务员将均具备上述几证。
记者了解到,职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在太原市率先试行,逐步向全省推开。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为一人84元。家政服务机构如果有30人以上需要体检,可以提前预约,疾控部门将会上门服务。如果有上述项目以外的体检内容,将由家政服务消费者和服务机构及家政服务员共同协商。